△6月25日,笔者在市工人医院公交车站等车,看到一对年轻人一边吃着大蕉,一边跑向工人医院公交车站。当他赶到车站的时候,公交车也刚驶到车站,其中一个女青年手上的大蕉吃了一半,但为了赶搭这一趟公交车,她随手就把未吃完的一半大蕉丢在地上。在公交车站等车的一位老伯不幸“中招”,踩到这半只大蕉跌倒在地。有一个中年男子立即把老伯扶起,幸好老伯没有受伤。(黄志深)
点评:这位女青年的随手一丢,着实害人不浅啊。
△6月25日,林阿姨在步埠小区看到,一名30多岁的男子在垃圾桶旁拾到一袋过期的药品,里面装有:“羊胎素”、“冰硼散”、“天然液体钙”等十几种过期药品。林阿姨上前问:“这些药品已经过期,你捡来有什么用。”“当然拿来卖啦。”该男子不以为然道。林阿姨怕出问题,便对那男子说:“这些过期药品,请你不要拿去卖,就让清洁工人捡去处理吧。”不料,那男子却“理直气壮”地说:“药品过期没关系,卖给别人还可以用的,反正又不要你负责。”随后把过期药品装进袋扬长离去。(一 兵)
点评:这名男子销售过期药品,赚的是小便宜。但是它关系到人的生命安全,岂可拿生命当儿戏。
△6月29日下午6点左右,笔者到桂江游泳。忽然,笔者听到江面传来一阵刺耳的笛鸣声。只见一艘快艇后面拉着一个飙浪的小伙子,小伙子一只手拉住快艇上的绳索,脚踩在踏板上玩起了冲浪。快艇的速度飞快,小伙子极速飞翔。但此时放眼江面船只很多,有打鱼的船只、有游泳租用的船只,稍有不慎,小伙子就会撞到江上的船只和其他游泳的人。头破血流自不在话下,最怕是生命安全受到威胁了。泳友们议论纷纷,希望冲浪者以安全为重,不要玩命。(阿 智)
点评:还是要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体验冲浪的快乐,否则害人害己。